【第2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2021年12月1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余额为200000元。12月发生存货相关业务如下:(1)10日,购入原材料2000千克,采购单价为100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由销售方代垫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8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12日,原材料验收入库,发现短缺10千克,经查属于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2)20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为9000元,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该批周转材料估计使用3次,此为第1次摊销。(3)2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发出材料并支付加工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80000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为1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950元,由受托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为50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月末材料加工完成后收回验收入库,将用于直接对外销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根据材料(3),下列各项中,构成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是( )。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