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可以理解为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负责加工,最后把加工好的产品送到委托方手中。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可能会委托外单位加工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如果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4)如果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
(5)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哪些?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费,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这里的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就要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消费税: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