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三)甲企业为居民企业,本年度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 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60万元。 (3) 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1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 (4) 支付人民法院诉讼费3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合同违约金5万元,银行罚息6万元。 (5) 因管理不善一批原材料被盗,原材料成本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6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原材料损失已经税务机关核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4. 甲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原材料损失金额是()万元。

A: 10-1.6-6=2.4

B: 10-6=4

C: 10+1.6=11.6

D: 10+1.6-6=5.6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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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 企业发生的原材料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6万元)后的余额,依照规定在税前扣除;(2)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6万元),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税前按规定扣除。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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