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中所需要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2017年5月1日原材料结存2000千克,计划成本为每千克5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为借方余额10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GD公司2017年5月发生的有关原材料业务如下: (1)5月12日,GD公司持银行汇票600000元购入原材料10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480000元,增值税税额81600元,对方代垫包装费和运输费8400元(不考虑增值税),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50千克,经查明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银行。 (2)5月份发出材料情况如下: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5000千克,用于生产A产品;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千克。 (3)5月30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31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1)-(5)题。 (3)关于5月12号购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是500000元
B: 记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是497500元
C: 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金额是8400元
D: 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金额的是-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