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B: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限期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C: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D: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