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张某个人将自己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销售,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转让所得80万元;并于当年3月购买了一套二居室住房一套,购进价格120万元。居住1年后转让给别人,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转让所得100万元(已扣除购买价款)。2018年7月,张某又购入三居室住房三套(每套购入价均为300万元),二套自己居住;一套于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出租合同上注明的租金每月1500元。
A: 张某销售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B: 张某转让居住1年的二居室住房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C: 张某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以1年为1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张某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以1个月为1次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