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使用的自产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C: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D: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来核定课税数量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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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选项C:从2014.12.1起,煤炭资源改为从价计征;选项D: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了“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因为原油是从价计征。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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