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列各项中,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合同资产的有( )。
企业为履约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提示】下列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①管理费用;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应在合同价格中;③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④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