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且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18年发生如下事项:
(1)2×18年3月2日,甲公司出售1000件商品给乙公司,每件售价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每件成本15万元。至2×18年12月31日,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的上述商品尚有300件未对外出售,其可变现净值为每件13万元。
(2)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乙公司购入一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售价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0万元,成本为85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另发生运输费、保险费等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2×18年甲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利润表时,“营业成本”项目抵销的金额是( )万元。
A: 20000
B: 19350
C: 18750
D: 2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