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购买B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18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协议约定购买日是2×18年6月30日。截至2×18年12月31日,B公司已全部办妥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变更为A公司。2×19年12月31日,B公司将标的资产交付A公司,同时,A公司自2×19年12月31日起接收该等资产与负债并向B公司派驻了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B公司开始实施控制。
2×20年1月6日,会计师事务所对A公司截至2×18年6月30日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20年2月8日,A公司支付了购买股权的对价。购买日确认的日期为( )。
A: 2×18年5月28日
B: 2×18年12 月31日
C: 2×19年12月31日
D: 2×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