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8年3月1日以银行存款12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2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甲、乙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1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 400万元(假定各月的利润是均衡实现的),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后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无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投资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2×19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15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6 000万元。取得该部分投资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将对乙公司的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未对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2×18年3月1日投资时应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42 000×30%-12 000=600(万元),2×18年应确认投资收益金额=2 400×10/12×30%=600(万元),甲公司因此项投资对其2×18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600+600=1 200(万元),选项A正确;此项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属于对不同的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B错误;2×19年1月1日原投资账面价值=12 000+(42 000×30%-12 000)+2 400×10/12×30%=13 200(万元),追加投资金额为15 000万元,甲公司2×19年1月1日追加投资后达到控制,属于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3 200+15 000=28200(万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