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马某(居民个人)2019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考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解题思路】分别计算两次的稿酬应纳税额,再将其加总。
【具体解析】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马某当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800-800)×70%×20%+450×10×(1-20%)×70%×20%=9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