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B: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C: 京津冀一体化都市圈
D: 海南经济特区
【考点】《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解题思路】掌握《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具体解析】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彭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简记单独关税区: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