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但不计提折旧。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是指该土地的价值和地上建筑物分开,并且企业已经将它单独分开,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土地。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为什么不计提折旧?

  把土地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不予计提折旧,因为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无论年限多长,还是同样一块土地,土地的价值会发生变化,但其本身并不存在损耗的问题,价值的变化只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其他一些原因而造成的,并不是土地被消耗了,因此不需要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属于资产类的科目,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什么是折旧?

  折旧一般指固定资产折旧,也就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折旧同时也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

  折旧的方法通常包括:直线折旧法,将资产原值扣除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双倍余额递减法,资产使用前期提取较多折旧,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价值补偿;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