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于2×20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 000元的钢材换取650 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 000元。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25元

B: 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420元

C: 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缴方式缴纳印花税

D: 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贴方式缴纳印花税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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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BC

【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征收管理

【解析】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因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750 000+650 000)×0.3‰=420(元),故选项B正确,选项A不正确;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即“汇贴”办法纳税,上述金额不超过500元,不适用“汇贴”方式,故选项D不正确;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可以使用“汇缴”办法纳税,甲公司有数份以货易货合同,属于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情形,故选项C正确。


答案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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