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义务
【解题思路】股东拥有所有权,不用亲自经营(经营权给董高)
【具体解析】第一是出资义务,即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能导致其股东权利受限甚至丧失股东资格。第二是善意行使股权的义务。这项义务的主要含义是股东不得滥用其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有组织清算的义务。公司出现解散或者破产事由时应启动清算程序。清算的主要任务是终结公司营业,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程序的结果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