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19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股东发行股份1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支付对价,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甲公司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为发行该股份,甲公司向证券承销机构支付200万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取得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股权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 )。
甲公司取得该股权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应将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初始投资成本为甲公司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2 000万元,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2 400万元(12 000×20%),前者小于后者,应按照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因此,取得投资日,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 400万元。
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股本 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20%-2000)400
贷:营业外收入 400(负商誉的部分)
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200万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贷:银行存款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