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新华公司向100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规定,这些高管人员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即可于2015年12月31日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2012年12月20日新华公司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2013年1月1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1元。2015年2月8日,新华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100万股,拟用于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在等待期内,新华公司没有高管人员离开公司。2015年12月31日,高管人员全部行权。新华公司因高管人员行权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是( )万元。
A: 400
B: 300
C: 200
D: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