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 2.95

B: 3.00

C: 4.43

D: 4.5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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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5+5×90%)×15%=4.43(万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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