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考试是相对简单的科目,考生只要把握出题方向,并将相关知识点理解通透,即可提高考试通过率,以下是会计网为大家整理的《税法一》历年真题-单选题。
1.某网约车电商平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提供网约车服务,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含税额5000万元,支付网约车司机服务费3800万元。网约车服务选择简易计税,该电商平台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60
B.33
C.250
D.150
【考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案】D
【解题思路】网约车服务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应缴纳增值税=5000×3%=150(万元)。
2.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不动产经营租赁
C.建筑服务
D.文化体育服务
【考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的项目
【答案】B
【解题思路】选项ACD: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19年12月销售服务,开具增值税与用发票注明税额25万元;购进服务取得增值税与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0%的服务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的服务;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3万元。假设当月取得增值税与用发票当月勾选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7.70
B.8.55
C.9.13
D.10.30
【考点】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的计算
【答案】C
【解题思路】自2019年4月1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其中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本题购进服务,10%部分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的服务,该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本期可加计抵减额=3+13×(1-10%)×10%=4.17(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13×(1-10%)-4.17=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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