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等
B: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凡是在法定期限内未告知申请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认定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条件
C: 人民法院判定应否受理破产申请的标准,不是申请人等是否提交了法律规定的全部有关证据材料,而是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
D: 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人不能随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