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下面是会计网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增值税的缴纳期限分别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具体纳税期限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确定。纳税期限为一季度的只适用于小型纳税人、银行、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结清上月应缴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期限: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1个季度

  报缴税款期限:按月(季度)缴纳税款,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