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由于工作需要约翰2020年5月1日来华,6月28日离开。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0000元,境外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2000元。则约翰2020年6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 90 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10000+12000)×10000÷(10000+12000)×27.5÷30=9166.67(元),约翰 2020 年 6 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9166.67-5000)×10%-210=20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