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釆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1月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30万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5元。当日,50名管理人员全部出资认购,总认购款项为7500万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8元。
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须从2018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所授予股票将于2021年1月1日全部解锁;期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回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没有投票权,但是可以享受股利分配;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甲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将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股利。2018年度,当年年末甲公司有5名管理人员离职,甲公司估计3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12名,当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1元。甲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数为2000万股,甲公司2018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78元/股,2018年稀释每股收益是()元/股。
A: 0.93
B: 0.91
C: 0.88
D: 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