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长期不能清偿B银行的到期贷款,被B银行申请破产。A公司注册地为甲市,其明确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乙市;B银行注册地为丙市。对该破产案件有管辖权的是( )。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甲市或乙市或丙市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