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8年2月10日,甲公司通过增发本公司普通股1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该日1 00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值为9 350万元。另为增发该部分股份,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证劵承销机构等支付了80万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32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因该事项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万元。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应以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9 350万元)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5 000×30%=10 500万元)孰高计量。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为10 500万元。
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 500
贷:股本 1 000
资本公积 8 350
营业外收入 1 150
借:资本公积 80
贷:银行存款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