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018年 1月 1日从集团外部取得乙公司 80%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 2018年 1月 1日,乙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外,其他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 600万元,按 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 2 000万元,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00万元。 2018年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 商品,该批A 商品售价为 100万元,成本为 60万元,至 2018年 12月 31日,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 60%。 2018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 B商品,该批 B商品售价为 200万元,成本为 100万元,至 2018年 12月 31日,乙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 80%。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 25%。甲公司 2018年合并利润表中应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万元。
A: 2 600
B: 2 447.4
C: 2 449.4
D: 2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