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筑公司与B置业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A建筑公司为B置业公司承建写字楼一栋,工程总造价15000万元,由A建筑公司全额垫资。工程如期竣工后,因写字楼出租状况不佳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A建筑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B置业公司表示仍无法支付工程价款。在此情形下,A建筑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后果有( )。
A: 需要在18个月内行使优先权
B: 优先受偿权应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以及A建筑公司因B置业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
C: 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未设定抵押的其他债权
D: 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支付大部分购买该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