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为依次分别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0.9%、2%和10%股份的股东,已持股满一年。财务人员举报该公司董事张某一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公司欲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书应当面请求监事会对董事张某提起诉讼

B: 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C: 如果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乙、丙均可单独对张某提起诉讼

D: 如果情况紧急的,甲、乙、丙均可以单独对张某提起诉讼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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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代表诉讼。A 选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当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故A 选项正确,应选;BCD 选项:监事会(执行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在本题中,甲仅持股0.9%,未达到1%的持股比例要求,不具备法定资格,乙、丙持股均超过1%,有权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故BC 正确,应选;D 错误,不选。


答案选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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