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红花企业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绿树企业和白柳企业在红花企业与A银行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但未就保证方式作出约定;绿树企业与白柳企业事后约定,红花企业不能清偿借款时,绿树企业和白柳企业平均承担保证责任。红花企业的借款到期但无力清偿,A银行遂向绿树企业主张保证责任,要求其偿还100万元的债务,根据以上表述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绿树企业与白柳企业提供的是连带共同保证

B: 绿树企业应当向A银行清偿100万元的债务

C: 绿树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红花企业追偿100万元

D: 绿树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白柳企业追偿100万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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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连带共同保证是指: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或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本题中,绿树企业与白柳企业之间的约定属于双方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A银行没有约束力,二者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A选项正确;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本题中,债权人A银行有权要求绿树企业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绿树企业应当履行,B选项正确;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按照约定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绿树企业承担了全部的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红花企业追偿,也有权向另外的保证人白柳企业追偿白柳企业应当承担的份额,而不是全部的保证份额,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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