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因资金问题向个人借款,收到时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企业向个人借款分录
公司向个人借款时,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
若为金融类企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若为非金融类企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