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教师为一企业作讲座两个月,每星期日讲一次,每次讲课费1000元,按月发放讲课酬金。第一月讲4次,第二月讲5次,该教师共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 )元。

A: 800

B: 1152

C: 1440

D: 128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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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解题思路】将两次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额分别计算出来,再加总,不能合并为一次。

【具体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额=(4000-800)×20%+5000×(1-20%)×20%=640+800=1440(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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