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713】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1月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6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8元。当日,600名管理人员出资认购了相关股票,总认购款为480000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5元。 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3年的,所授予股票将于2023年1月日全部解锁;其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每股8元回购相关股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 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数为400万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1元;甲公司估计三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80人,当年年末有30名管理人员离职。假定甲公司2020年度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35元。2020年末,该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