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购进一台需要安装的A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75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1.7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A设备时,甲公司领用原材料18万元(不含增值税额),支付安装人员工资7万元。20×6年12月30日,A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甲公司20×9年度对A设备计提的折旧是( )。
甲公司A设备的入账价值=475+18+7=50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20×7年的折旧额=500×2/5=200(万元),20×8年的折旧额=(500-200)×2/5=120(万元),20×9年的折旧额=(500-200-120)×2/5=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