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非个人)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受托方代委托方补缴税款
B: 委托方补缴税款
C: 委托方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补缴税款
D: 委托方一律按组成计税价格补缴税款
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由委托方补税,受托方按征管法规定收到罚款处罚;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补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