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时效。(1) A: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2000年5月20日-2002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甲享有票据权利;(2) B:汇票的持票人(见票即付除外)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1999年6月20日-2001年6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乙享有票据权利;(3) C: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1999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丙的票据权利消灭;(4) D: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2000年5月20日-2000年11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丁的票据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