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称的“单独关税区”的是( )。
A: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
B: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C: 京津冀一体化都市圈
D: 海南经济特区
【解析】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解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单独关税区同主权国家一样,是世贸组织的独立成员。因此,我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