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A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质量保证条款中约定:产品售出后3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甲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甲公司按照当期销售收入的3%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2016年甲公司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当年发生修理支出100万元;2017年甲公司销售收入为14 000万元,当年发生修理支出160万元;2018年甲公司销售收入为18 000万元,当年发生修理支出300万元。假定2016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的期初余额为0,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针对该事项,A公司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假设修理支出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
A: 2016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金额为300万元,计提所得税费用为50万元
B: 2017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金额为420万元 计提所得税费用为65万元
C: 2018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金额为540万元 计提所得税费用为 60万元
D: A公司2019年1月1日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