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2014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应是90万元,即80万元(100-20)和90万元中的较高者,2014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仍为期初账面余额1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母公司不做账务处理),应计提减值准备=100-90=10(万元)。2015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15万元,即115万元(130-15)和100万元中的较高者,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发生减值,但是根据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一旦计提减值,以后期间不得转回,所以2015年年末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0。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