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占全部债权总额1/2 以上的债权人
B: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 以上的债权人
C: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 以上的债权人
D: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 以上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2 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