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经过三道工序,第一道工序定额工时2.8小时,第二道工序定额工时3小时,第三道工序的定额工时为5小时。期末,甲产品在第一道工序的在产品20件,在第二道工序的在产品40件,第三道工序的在产品为10件。作为分配计算在产品加工成本(不含原材料成本)的依据,其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为( )件。
【答案】 D
【解析】第一道工序的完工程度为:(2.8×50%)/(2.8+3+5)×100%=12.96%,第二道工序的完工程度为:(2.8+3×50%)/(2.8+3+5)×100%=39.81%,第二道工序的完工程度为:(2.8+3+5×50%)/(2.8+3+5)×100%=76.85%,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20×12.96%+40×39.81%+10×76.85%=26.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