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企业合伙人甲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其除名。甲接到除名通知后表示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伙企业对甲除名的生效日期为( )。
A: 甲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之日
B: 除名决议作出之日
C: 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D: 甲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名退伙。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除名问题,自收到除名通知时,该除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