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5年1月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20万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50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8万元,取得增值税出口退税款6万元。该企业2015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A: 10.08
B: 9.36
C: 6.96
D: 6
免抵税额可以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该企业2015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0+8)×(7%+3%+2%)=6.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