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0.5万元/只,关税税率为30%,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领用进口手表机芯生产手表共6000只,当月销售手表3500只,不含税单价为1.25万元。2015年1月该手表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 )万元。(高档手表消费税税率为20%)
应纳增值税=3500×1.25×17%-6000×0.5×(1+30%)×17%=80.75(万元)
应纳消费税=3500×1.25×20%=875(万元)
应纳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80.75+875=95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