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消费税一般在哪些环节征收?

消费税征收环节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哪些?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4、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如何计算?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