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税务注销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的有( ).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门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 “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