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5
B: 0.3
C: 0.15
D: 0.55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具体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5+8-2=11万元,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11×5%=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