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不知情的张某,借得40万元,竞买了房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 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 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