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本题考核虚假陈述行为
【解题思路】思考虚假陈述中的因果关系
【具体解析】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
(2)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
(3)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
(4)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
(5)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
BCD选项均属于上述情形,不应认定虚假陈述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