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
A: 发行人
B: 保荐人
C: 承销人
D: 实际控制人
无过错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过错推定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过错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